故事,邀請我們到達彼岸

「讓我們做一個簡短的禱告,閉上眼睛,深呼吸一口氣,安靜。」

 

「現在想像自己身處在一個曠野裏。」

 

「你看到什麼?眼前是一幅什麼樣的圖像?聽到什麼?」

 

「摸到什麼?聞到什麼?嘴巴裡有什麼味道?」

 

「如果你準備好,可以像一個孩子跟父母聊天,求神啟示你在這段故事裡需要知道些什麼?你在默想中最想問的問題是什麼?」

 

這是W240 《信仰故事書寫營》的上課現場。莫非老師在每一堂課進行之前,教導我們用聖依納爵的默想操練,學習在閱讀聖經之前,先用想像力默想故事的場景,運用自己的五官,去經歷故事現場。在簡短的默想之後,再張開眼睛,彼此分享剛剛靜默時腦中的圖像與場景。

 

同樣一個曠野的場景,每個人想像中的圖案卻不盡相同:有人「看到」曠野裡,兇猛的豺狼虎豹與遍地遊行的獅子,但是一遇見耶穌,便一個個自動退後有人「聽到」曠野裡,狂風吹打樹枝發出來呼嘯響聲有人「聞到」曠野空氣中夾雜著海水的鹹味、野獸身上發出的、及塵土的味道。

 

很奇妙的,當我們運用想像力進入聖經故事現場後,好像身體從腦到心每一個部位都漸漸甦醒過來,不知不覺的,人已經身在其中。我們從故事裡發現自己:可能是那位身材矮小必須爬到樹上才能看到耶穌的撒該,可能是因著順服,逆轉人生困境最後苦盡甘來的路得,又或者是由奴隸背景轉為自由人身份的阿尼西母。更重要的是,我們從故事裡遇見上帝,並藉由「參與」上帝編寫的故事情節裡,容許經文喚醒我們身上每一個細胞去生活、想像、信靠與對話。

 

換句話說,每一個人的小我故事都置身於上帝的“big picture” 故事裡,唯有在這樣的內涵裡,個人的故事才有真正的意義。「聖經故事」,把我們放在一個更大的生命格局裡,憑著想像力與信心的翅膀,遨遊在上帝旨意的遼闊天空下。

 

Story 這個英文字,本身就含有一股莫名的吸引力。「讓我來說一個故事……」彷彿一打出<故事>的旗號,不論男女老少、市井小民或者大學教授,不管識字或不識字,都會豎起耳朵聆聽。會說故事的人,帶著聽者(或讀者)親臨故事現場,我們的感情隨著故事主角的人生起伏激動跌宕,有時透過故事中的情節看到自己所忽略的生命隱蔽處,心靈門窗因此打開。天主教全國主教大會有次對羅馬天主教的祭司宣告:「當我們愈轉向詩人和說故事者的圖像語言時,我們愈能傳講到邀請人們用心和頭腦來回應。」講道學常被引為經典課本的作者克拉達(Fred B. Craddock)

也說,「這種圖像語言的影響,可以提供人們一種不同的生活方式。從否定舊生活腦中的圖像,到肯定用新生活心中的圖像來取代這種改變需要時間,因為一個人走過最長的旅程,就是從頭腦到心裡。

 

可惜的是,當今教會裡因為著重教義與資訊化的歸納整理,讓創造信仰的路徑故事---在文化中缺席。從小在制式教育環境下長大的人們,習慣的是從一堆訊息中歸納重點,而忽略了故事本身的重要性。閱讀聖經故事缺乏想像力的結果,將導致信仰變得扁平化與狹窄。同樣一段故事經文,為什麼由兒童主日學老師口中講出來的可以栩栩如生,而從成人主日學老師口中出來的卻往往是一堆堆的教義與需要背誦的條文?

 

我想起自己受浸信主多年的父親,每天早晨虔敬地坐在書桌前讀經、默禱,數十年來如一日,學習態度讓人欽佩。可是他最大的掙扎卻是:經文或許努力地背進腦子裡,可是不知道是什麼意思,當然也就無從在生活中行出來。或許,他缺乏的就是一個故事。

 

莫非老師的【聖經故事如何說】教我們學習用說書人的方式,把古老的聖經語言透過故事方式,從設計場景(對故事時代背景、地理、文化充分了解)、情節、人物對話、衝突及敘事者觀點,相互交織將故事主題緩緩帶入聽眾心中。課堂上,老師讓學生進行分組討論,讓講台上的知識與概念當場實務演練,而避免成為紙上談兵。在啟動想像力的同時,老師也強調對聖經知識的掌握與了解必須並重,才能讓想像力「有根有基」,以免成為惡者攻擊的破口。

 

最後一場課堂作業練習中,老師採用馬可福音5:21-43 的經文,要大家抽籤從魯(管會堂的人)、血漏症的女人、或者門徒(彼得、雅各和約翰)的觀點,以第一人稱敘述這段故事。準備內容包括個人對這段經文的思考與特別角度、故事主題、人物特質、角色內心與外在世界等分析。

 

於是,在同學們的細心描繪下,經文裡的人物瞬間從書頁間活了出來:失去愛女、悲悵絕望的慈父;  深受惡疾纏擾12年、歷經世間滄桑的血漏症女人跟隨耶穌、卻質疑他是否能將死人救活的門徒約翰……。透過每位說書者的圖像語言,我們彷彿滑入時光隧道,回到兩千年前加利利海邊的加百儂小鎮,跟著魯、血漏女人、約翰或彼得,目睹他們每一個神情,經歷他們的每一個情緒和感動,至終了解原來自己也身在這個故事當中,我們已到達彼岸,真真實實的感受上帝同在的一個世界裡。

 

「讓我們做一個簡短的禱告,閉上眼睛,深呼吸一口氣,安靜。」

 

「現在想像自己身處於一隻大魚的肚子裡三天三夜。」

 

「你看到什麼?眼前是一幅什麼樣的圖像?聽到什麼?」

 

「摸到什麼?聞到什麼?嘴巴裡有什麼味道?」

 

「如果你準備好,可以像一個孩子跟父母聊天,求神啟示你在這段故事裡需要知道些什麼?你在默想中最想問的問題是什麼?」

 

我想像著,如果每一篇講道信息,每一個主日學老師,每一位文字工作者,都學習從說一個故事開始,信仰會不會離我們更近?「道成肉身」是不是不再抽象?「愛人如己」變成具體的行動?如同澳洲哲學家Ivan 所說的,「既不是革命,也不是改造可以最終改變一個社會。而是你要講一個新的、強而有力的故事,一個極具說服力,可以掃除古舊神話,成為首選的故事。一個具有包容性,可以囊括過去和現在的片段成為一個整體。一個甚至可以在未來投射亮光,幫我們知道如何採取下一步的故事…...。如果你想改變一個社會,那麼你一定要說出另一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