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创文文字营之前,提起圣经故事,我总会想到儿童主日学那些可爱简单的动画片。故事讲对了,老师就赏一块糖。这次参加文字营,可以修两个梯次的课,我选了第一梯次苏老师的必修课,第二梯次是莫非老师的课 -- “圣经故事书写:故事的召唤”。虽然报了名,心中还是有些将信将疑,莫不成我要学写如何编儿童主日学教材?
报名后,收到老师布置的课前作业,“根据你熟悉或者对你生命影响最深的一段圣经故事,写一篇1500至3000的故事。”我该写什么呢?那几个星期正好牧师讲道的经文是《路得记》,我也非常喜欢这个像田园诗般优美抒情的故事,就决定写它。
该书有三个主要人物:波阿斯、路得和拿俄米,我最同情丧夫又丧子的拿俄米,对她的个性也最好奇:这是个什么样女人,经历了人生如此浩劫之后,一定哀恸不已。作为寡妇,她不想在异乡漂泊,要回到自己本族本家去,乃合情合理。临行前,打发安顿两个儿媳回娘家,祝福她们未来的生活,则体现了她本性的善良敦厚。两个儿媳推让一番或许出于礼貌习俗,但是,其中一个却非要死心塌地跟随她,不惜与自己的父母亲人诀别。拿俄米一定有其独特和不凡之处,才能和路得一起编织了人类历史上最感人肺腑的婆媳情深的故事,名留青史。
我决定走近拿俄米的内心世界,从她的角度来叙述这个故事。
第一次写圣经故事,全凭直觉,虽然写得还算顺利,一气呵成,但是不知道自己自己分寸拿捏得是否恰当。先给好朋友兰惠寄去,她没说不好,还鼓励我加油多写。我稍放下心来,才给莫非老师寄去。
第二梯次上课第一天,老师把大家的课前作业都打印出来,放在教室后面。我细细读来,每篇都写得有声有色,文字优美,情真意切。原来经文里短短的几行字,在不悖逆原意和精神的条件下,经过合理的想象和文字处理之后,就变成有血有肉,感情丰沛的故事了。几天同班上课下来,对其它同学有所了解,很容易从他们的作品中看到作者的影子。确实,我们用笔诠释圣经里的人和事,注入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在某种层次上,其实也是在写自己的故事。
我感受到了故事的召唤,对这堂课充满了期待。
接下来的三天都在浸淫在学习圣经故事之必要性和重要性,好的圣经故事之基本元素,写作技巧,使写出来的圣经故事既有文学性又忠于圣经的精神。莫非老师思路敏捷、对圣经故事写作很有心得。她对中外作家了解甚多,旁征博引,信手拈来。她将圣经与文学,这两个我最喜欢的科目结合起来,在讲台上侃侃而谈,我听得如痴如醉,大过其瘾,全神贯注,只怕自己一不小心走神,漏掉了精彩部分。好久在灵命和智力上都没有被如此地挑战过,如此地满足过。我的心像装上了想象的翅膀,雀跃欣喜。
这堂课让我学到,故事是人类文明传承最早也是最有效的途径,虽然科技发展日益月新,到后现代时期,大量的讯息只要敲打几个键盘即可获得,但是,故事的功能仍然无法被取代,因为它满足了人类内心世界最基本的情感诉求,帮助我们走进他人和自己的内心世界。
耶稣是个说故事的高手,他用贴近生活,自然生动,浅显易懂的语言,把神的爱和祂对人类的救赎之恩用故事的方式带给普通百姓,打动他们的身、心、灵,激起他们的共鸣。在福音书里,他用的比喻俯拾皆是。他说的故事如浪子回头、好撒玛利亚人,脍炙人口,深入人心,超越了时间和空间,至今读来,还历久弥新。这些故事的象征意义已经成为今天日常语言的一部分,这就是故事的魅力!
诚如英文单词历史(history)所示,人类历史其实就是神的故事,祂是创造者,是人类历史的主角。祂关注并积极参与人类历史的进程和发展方向。这次营会新认识的姐妹小临说,我们这些基督徒文字爱好者也被称为“文字宣教士”。我非常喜欢这个称谓,我们都肩负一个共同的使命,就是用我们的笔,把祂的故事带给更多的人,或许垦荒,或许松土,目的都是为了开拓打动更多心灵的疆土。在神正在书写的波澜壮阔的人类救赎故事中,我们被呼召成为一份子,用笔来见证祂的恩典,何等美好,何等荣幸。
我还学习到,虽然书写圣经故事的过程可以充分发挥想象力,但是作者必须持有严谨治学的态度,作品必须符合经文的精神,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地理特征都得与历史相符,写出来的作品才有可靠性、公信力,否则,即使内容再好,文字再精彩,文章的影响力都会被打折扣。
最近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文字营,可以看得出来,大会同工为这次营会做了大量的准备协调工作,他们非常爱主,亲切真诚,令人如沐春风。七月的南加州骄阳似火,室内的空调却丝毫没有降低学员的热忱,师生之间积极的互动和课堂上热烈的讨论。以文会友,在这次营会不仅与老友重聚,相谈甚欢,也结识了志趣相投的新朋友。这是本营会的另一重大收获。
时间过得很快,营会在一片依依不舍的道别声中结束。驱车下山时,灿烂的阳光洒在平静的太平洋海面,波光粼粼。美丽的 Pepperdine 校园渐行渐远,但是我知道,明年我会再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