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得救了嗎? ──訪蘇文峰牧師談重生確據

2016創文LA採訪報導營採訪小組:
陳韻如(主筆)、胡嘉林、吳錦雲、陳麗媛、藍毅里、王耀中

 

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過程中,共和黨候選人川普(Donald Trump)傳出了不少奇語。2月18日,川普在發表他的美國移民政策時強調,自己如果當選美國總統將是基督徒長久以來最偉大的代表。天主教教宗法蘭西斯(Pope Francis)表示,川普「不配成為一名基督徒。」川普回嗆:「質疑別 人的信仰是可恥的!」                      

究竟什麼樣的人才是真正的基督徒?信徒重生得救的確據是什麼?為什麼自稱「基督徒」者,卻不清楚得救確據的?教會可以確認自稱信徒者是否真實得救嗎?若教會信徒、甚至同工不清楚自己是否重生得救,會給個人和教會帶來什麼後果?……凡此種種,看似抽象籠統,其實皆可由聖經中找到明確的教導。2016年7月,資深文字工作者,海外校園機構創辦人暨董事會主席蘇文峰牧師接受了我們的訪談,針對以上一系列問題做了深入的解析。

問:您是如何清楚自己重生得救的?
蘇:我生長於台灣嚴謹的基督徒家庭,從小跟著父母家人上教會敬拜上帝,家中常有家庭祭壇,每天讀經、禱告、唱詩……。身為第三代基督徒,在父母的要求及帶領之下,很自然就養成一成不變的宗教習慣,然而,在年少的時候,這些活動只是一種順從父母的表現。

直到初中一年級時,在一次校園福音團契的夏令營中,聽到人稱「韓婆婆」」的美籍宣教士韓寶蓮(Pauline Hamilton) 在傳講信息時挑戰說:「你們當中有很多人從小上教會,自以為是基督徒,其實你們並沒有真的重生得救,只是掛名的!你們需要清楚知道自己是罪人,真心認罪悔改,並有生活上的改變,若不然,我要禱告上帝叫你們今晚睡不著覺!」

韓婆婆的話使我深感扎心,有如當頭棒喝!因為我當時從未認真思考過這個問題,雖自認是基督徒卻常與同學打架、對父母撒謊、考試作弊……。那天晚上我在上帝面前徹底鑒察自己,痛哭流涕向祂認罪悔改,求祂赦免,並幫助我作一名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

這個禱告,時隔逾半世紀,至今記憶猶新。雖然當夜禱告後似乎一切如常,但是隔天早上起床後,突然覺得好像天空特別清亮湛藍,草木似乎也格外清新亮麗。讀聖經的感受也不同了,好像有種說不出的新鮮感,句句有新的亮光。現在回想,那必是聖靈所做的生命內裡更新的工作!

問:您這樣的經歷,是否就代表您已有「得救確據」了呢?「得救確據」的意涵到底是什麼?
蘇:我過去在教會中,常聽到的「重生」、「得救」、「悔改」、「歸正」、「新造」等等詞彙。當時只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現在看來,這些詞彙都是指同樣的一件事,只因生命轉向神的經驗太奧妙了,不同的過來人就以各種不同的詞彙來表達。

當我們講「得救確據」這四個字,就表示有人不確定自己是不是真的得救了。為何不確定呢?一來,可能此人對聖經有關重生得救的真理仍不清楚;二來,生活上的失敗及軟弱,令他感到自己不像是已經重生得救的人。

究竟何謂「得救」?約翰福音第一章12節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當中有兩個重要的行動,首先,是「信」(believe)。不但在理性上有正確的認識,在情感上也有更深的信靠(depend on)。當困難、危險、試探來臨時我可以信任祂、信託祂、專靠祂,這是具體的行動。另一個則是接待( receive )。就好像撒該在路上遇見耶穌後,不只是在桑樹上與耶穌講話,也立刻歡歡喜喜地接待耶穌到他家裡,和耶穌一同生活、吃喝,以致看見自己真是個罪人,而以具體的悔改行動來證明自己已經得救,所以耶穌宣告:「今天救恩到了這家。」

那麼何謂「確據」呢?這可以從三方面來看:

一、聖經的明證:約翰一書第一章9節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只要我們真心「認自己的罪」,決心回轉結出悔改的果子,祂必赦免洗淨我們。另外在約翰福音第三章16節:「…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真正相信耶穌的人,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就必得救(羅馬書10:10)。即使在遭患難逼迫時,仍勇於承認自己是屬基督的。這許多聖經的話,都提供了永恆不變的得救確據和原則,因為我們相信,上帝的話安定在天,永不改變。

二、是生命思想上的改變:最重要的就是從「以人為本的世界觀」蛻變成「以神為本的世界觀」,照著聖經真理的標準與原則來認識自己、認識別人、認識世界,並行事為人。

三、生活目標的大轉向:當一個人得救重生之後會有一百八十度的轉向,從「人本」轉回「神本」。正如新約中保羅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拉太書2:20)。因此我們不論念書或工作,都是為了成全上帝在我們身上的託付及計畫。 以前不認識神時,念書或工作只是為了更有前/錢途,或是要證明自己的能力與價值。但現在一切以神為主,乃是或吃或喝都是為榮耀神而行。例如我自己大學時代就十分確定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一生走主的道路。因此,生命主權就不再屬於自己而是屬神,這就是新生,是真正得救的明證。

問:既然如此,一個人若自稱為「基督徒」而卻不清楚是否得救,主要的問題可能是出在哪裡呢?
蘇:這得先定義什麼叫「不清楚是否得救」-----就是沒有真正體驗到、認知到自己是個罪人。當我們講到重生得救,不只是指聖經的證據及生命、生活上的改變,而是要從真誠的認罪悔改開始。傳福音時提到我們是「罪人」,人常不願接受,這是因為如果沒有聖靈的光照,就無法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約翰福音16:8) 。所以,在神的光照中清楚透徹地認識自己是個罪人,是得救至關重要的關鍵了。

我們不只是理性上承認自己犯罪,如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而是更進一步認清,我真是一個連自己都常常不知道自己是罪人的罪人!因為我有學問、有理想、有品格表現……,所以,我的修養蒙蔽了我對「自己是個罪人」的看法。

若是在教會裡,信徒不清楚重生得救,只有在受洗時粗淺地認罪,之後就去接受各種事奉的裝備、門徒訓練、甚至到神學院進修,如此,就變成自欺欺人,因為這是在一個錯誤的基礎上去添磚加瓦。

換句話說,若未能清楚重生得救,那麼參加聚會越多、聖經知識越多、宣教越多、服事經歷越多,就越容易蒙蔽我們自身真實的光景。這樣的人,只是在理性上相信有上帝、相信聖經、相信這是一個有意義的信仰,但是並沒有天天來到主前,看見自己是個罪人,承認自己需要祂的光照和拯救!

信仰前輩宋尚節牧師,在講道時一定強調認罪的必要,且是具體的認罪,不是籠統的認罪! 他要求會眾,不只是承認世人都犯了罪,所以我也是個罪人,而是求聖靈在觀念上、生活上都時時光照,好讓我認識自己的真相,不再以自我為中心!

問:如果真實的認罪是清楚重生得救的關鍵,那麼在教會可否設立一套機制,來確認一個人是否真實的得救呢?若信徒或同工不清楚自己是否重生得救,會對教會造成什麼影響呢?
蘇: 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對一個人的信念養成有絕對的影響,同時也可以從一個人的三觀中看出他的改變和成長。一位成熟的基督徒,或是說正在成長中的基督跟隨者,他/她必會使人看見,在生活四大方面有不斷更新的活力。
這四方面是:「與神的關係」、「與己的關係」、「與人的關係」和「與物的關係」。特別是當這個人遇見重大難處、或生活大考驗,甚至面臨生死關頭時,他/她生命真實的本質就會顯露出來。教會的牧長、同工,在這一方面的禱告要特別懇切、觀察要特別敏銳,如此才能防止披著羊皮的假信徒、假教師魚目混珠地潛入教會成為同工或領袖,造成不可收拾的混亂後果。

 

側記:蘇文峰牧師為了分享此一攸關重大的議題,並提攜鼓勵文字後軰,特地在極忙碌的行程中撥出時間,於7月29日黎明,即與師母由家中出發,驅車一小時至文字營接受訪談。他語重心長、侃侃而談,令組員們如沐春風,彷彿隨著他一同走出信仰的誤區和思想的迷霧,乍見真理的陽光。

以下是我們採訪蘇牧師之後新得的提醒:
若沒有重生確據,自己的生命價值必常得不到肯定。
           若沒有重生確據, 必無法以基督的愛與眼光接納別人。
           若沒有重生確據, 必常懷疑聖經的真實性。
           若沒有重生確據, 必常在道德上妥協。
           若沒有重生確據, 必難以在苦難及挫折中堅立。
           若沒有重生確據, 必難以在家庭和教會服事上為主捨己。
           若沒有重生確據, 必難以用超越的眼光定睛於永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