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五十

林素珊

三十歲生日那天,上帝給了我一個最棒的禮物,那就是我家的大千金Esther。當時先生很欣慰地說這個女兒很孝順,會幫爸爸省錢,兩人生日只要買一個蛋糕就好。而我也覺得母女同一天生日實在太巧了,卻沒想到這竟意味著另一個時代的來臨。從此之後,每年的生日基本上我是永遠的女配角:要替「女王」(我家老大的別名)辦party、買生日禮物、訂蛋糕。除了在吹蠟燭的時候會被記得一下以外,我已經全然忘記當壽星的滋味。不過當媽以後也很習慣這種在幕後當隱形人的日子,反正就是過日子嘛!當然偶爾也會幻想一下如果有這麼一天可以暫時不當媽媽、太太或女兒,那該有多好?只是想歸想,這終究只是一個壓在枕頭底下的夢而已。

五十歲那年,與我同生日的女兒已經在外就學。而剛從台灣回來的我,身心俱疲,除了想睡,就是想「逃」- 想逃到一個地方,與自己獨處。所以我沒告訴家人,就私自在我正式進入五十那天,策劃了一個「生日秘密出走」,去外面流浪幾小時,享受一下為自已活的自由時光。

這天我還是正常起床,照舊張羅早飯、便當。老公和老二都祝賀我生日快樂,我微笑地接受他們的祝福:「嗯,我今天一定會很快樂的。」想到待會兒即將進行的「A計劃」,就開始樂起來。很開心地把他們爺倆都送出門,吁了一口氣,對自已說 :「計劃開始!」

首先,我悠閒地為自己做了一份早餐,泡了杯茶,坐下來,然後開始跟上帝約會。今天讀到一句話簡直是深得我心,“your physical eyes may look in the mirror and see someone who's aging much quickly, and that doesn't make you very happy...” (那就是我,正在漸漸老去,青春不復返, 有點悲哀 ) “...but your eyes of faith see a person whom God has blessed with many years, and you joyfully determine that you are going to make the best of the years that are left no matter what happens, blessing Him in return.” (啊哈!在信心的眼睛裡,沒有皺紋,只有被上帝賜福的軌跡) 

好!我決定在今天寫下50件神上帝在我生命中所賜的福分。第一項,就是「能自由地去流浪幾個小時。」寫了以後,我就上路,往最愛的Coronado Island 出發。我將車子停在海邊,然後隨性地在沙灘上漫步,微濕的海風迎面吹來,溫熱細軟的白沙穿過我的腳趾,感覺整個人從頭到腳舒暢起來,這就是自由的滋味啊!接著再優雅地往市中心閒逛,沿路碰到一位風姿綽越的老太太,很愉快地和我打招呼,我也開心地應答。再迎面碰到一名老紳士,竟然對我舉帽行禮。生平第一次感覺自己像個「貴婦」,簡直要樂暈了。 

就在我毫無目地的走街中,發現了巷弄中一家homemade gelato 的店,便叫了巧克力和開心果口味的義大利冰淇淋當中餐。嘿!管它呢 ! 今天是我的生日,就放任一下吧!坐在這家店裡,我靈感大發,寫下了這「幸福五十」的清單-
                                 幸福五十的清單 
50. 能自由地去流浪幾個小時
49. 能拿冰淇淋當中飯吃而不覺得內疚 
48. 能浪漫地在沙灘上漫步
47. 家人能無條件地接納我 
46. 有個能遮風雨的小窩 
45. 自己身體還算健康 
44. 雖然很健忘,但卻尚未遺忘美好的時光和人事物 
43. 活到五十仍然有夢想
42. 還沒老到需要拉皮的地步
41. 另一半似乎還沒被我的千萬個缺點給嚇跑
40. 我得以自由選擇當全職媽媽
39. 兩個在家學習的女兒沒被我這媽媽老師給教壞
38. 周圍環繞著能扶持我的朋友
37. 我重新發覺現自己幽默的另一面
36. 在台灣的爸媽一切安好
35. 有個很善解人意又愛我的婆婆
34. 家人還需要我照顧
33. 仍然能以歌聲讚美主
32. 孤僻的性格變得越來越陽光 ...... 

一條條地寫,一口口地嚐,吃在嘴中,甜在心裡。看到上帝在我不完美的生命中,同時也撒下了無數閃爍的恩典。累積在心裡的埋怨及疲倦,似乎也藉著這個療癒的功課,一絲絲地消逝無蹤。

品嚐完冰品,繼續快樂地流浪。走進一家自稱為「閣樓」的小店,向來不愛戴帽的我竟然很大膽地買了一頂灰色的紳士帽,然後頂著生日帽再晃到我心愛的書店Bay Bookstore去和裡面的書本打招呼。

無意間瞄了一下錶,突然驚覺時間不早,女兒要放學了。如同灰姑娘要在午夜前趕著上南瓜車,我急忙衝進車子,踩下油門,趕緊踏上歸途。 午夜鐘聲一響,辛黛瑞拉的馬車和華麗的服裝漸漸化為原形;而我,也漸漸要走出夢幻世界,重新進入現實的生活。不同的是,曾經內外枯乾的我,經過幾個小時的放風,竟然對生命重燃熱情與希望。
  
晚上去吃義大利餐,老二送我一條紫灰色的圍巾,我很喜歡。回到家中歇一會兒就準備去教會參加敬拜練習。 一進禮拜堂,在門口等候的同工就拉著我直往裡面衝,說要先去禱告會。「嗄?什麼禱告會?我怎麼不知道?」走到最裡面的教室,打開門,一片漆黑,正覺奇怪時,燈光大亮 , "Surprise!" 原來一大夥人早躲在裡面,桌上放著蛋糕,要為我慶生。我當場尖叫一聲,這可真是我這輩子首次演出生日大驚嚇,還好女主角沒穿得很太邋遢,否則我一輩子會很嘔!回頭看看在一旁竊笑的「導演兼製作人」,向來討厭參加派對的另一半竟然會出此奇招,臨時加碼導了這齣喜鬧劇。太陽今天沒從西邊出來,但是奇蹟的確出現了!
  
看來我的幸福五十,要多加一條-
51. 感謝有個因為愛我的緣故願意放下自己而為我製造驚喜的另一半。
親愛的上帝,謝謝袮賜給我這麼讚的老公。老公,謝謝你,為我已經很幸福的五十歲生日劃下歡樂的驚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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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修改心得:
1.「祝福」與 「賜福」的區別: 祝福是平行的:人為他人代求福分, 是「祝福」;「賜福」是從上往下的:上帝給的福分,是「賜福」。

 

2.得、地、的 之區別與用法,對於沒學過中文文法的我,特別是「得」與「地」,實在有點模糊。找過很多解釋,覺得以下的用法對我來說,是最簡單實用的原則。
a)的+名詞
例如:每年的生日
b)動词+得
 例如:穿得很邋遢
c)地+動詞 
例如:一條條地寫

3.標點符號的用法
a)引號:句尾符號需標在引號內
例如:「嗯,我今天一定會很快樂的。」

b)頓號: 用於並列連用的詞、語之間。
例如:辦party、買生日禮物、訂蛋糕

 

c)句點 :列清單時句尾需以句點結束
例如:50. 能夠自由地去流浪幾個小時

4. 「驚嘆號 」或 「驚歎號」?
我寫的是前者,老師改成後者。我查的結果,似乎當標點符號的專有名詞時多用前者,所以決定不更正。

5. 筆名:就是蘇嬸,與我的英文名同音。開始用了以後,朋友看了都覺得有趣,所以寫生活小品就一直用它了!

6. 50 歲那年,父親尚未過世, 所以會寫 「 父母皆安好。」

7. 要注意「我」字重复別太多了!